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及领导干部“节日病”,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 “双节”期间对全区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届时,省、市纪委也将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9月12日一2008年10月6日。 二、检查内容 1、“双节”期间单位公车封存停放情况。 2、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请柬、借机敛财等问题。 3、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问题。 4、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5、领导干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党员干部利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6、节日期间以各种名目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7、单位利用节日巧立名目,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发放福利等问题。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三、有关要求 l、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管理,除安排必需的工作用车和值班车辆外,“双节”期间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停放,所有封存车辆钥匙指派专人保管,保管人节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值班车辆不准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和风景区,否则,一律视为违规用车。各单位2008年9月12日和2008年9月29日前,将公车封存情况表报区廉自办,逾期不按照要求上报的单位,将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3、区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内容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要求进行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违规违纪人员及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务必于2008年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廉自办(振豫大厦四楼)。节日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395--3373677,电子信箱:yhqlzb@126.Com。
附:源汇区节日期间公车封存表
源汇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工作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