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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重要职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08-8-14 16:26:06    字体大小:    

    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职责。 
    努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各级党委(党组)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贯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工作规划》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把《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将《工作规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集中一段时间,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系统学习。二是协助党委制定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在吃透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三是协助党委抓好落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和对策;要协助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切实搞好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涉及各个部门。纪委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整体合力。要明确组织协调的主要任务,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组织协调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要支持、帮助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规划》贵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工作规划》部署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任务完成。建立责任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搞好责任分解,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完善责任考核,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行动快、效果好的进行表彰,对贯彻落实不力、屡屡出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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