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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源汇区纪委监察局加强案件管理严格办案程序
来源:
源汇区党风廉政网
2005-11-2 11:14:30

区纪委监察局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坚持分级签批信访初核制度。对涉及科级干部的重要信访件由区纪委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初查;对一般信访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后进行初查;对所有信访举报实行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保证每个信访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坚持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立案、结案制度。坚持初查手续不完备的不讨论,立案手续不全的不讨论,严格按照案件程序进行办理。 三是坚持案件的查、审分离制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做到不移送、不审理。 四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案件调查结束后形成的错误事实材料坚持与当事人见面,认真听取意见;案件审理后形成的错误事实结论材料坚持与当事人见面,给予其申辩和提出自己意见的机会,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五是做到案件检查集体讨论。对每起案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都请区纪委分管领导、信访、审理室主任参加,召开案件专题讨论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分析办案中的得失,将案件调查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才移送审理;审理室在接卷、阅卷后,形成的书面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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