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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源汇区纪委关于对区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三条禁令”和“五不准”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源汇区党风廉政网
2006-5-16 10:25:10
源纪文〔2006〕8号 中共源汇区纪委 关于对区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三条禁令” 和“五不准”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纪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2006年3月15日至17日,区纪委组织区委督察室、区政府督查室、党廉办、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人劳局等单位,对区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市廉自办“三条禁令”和区“五不准”规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实况录像、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上看,全区各单位都能高度重视,把执行市廉自办“三条禁令”和区“五不准”规定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大多数单位都能做到令行禁止,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性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但个别单位在落实市廉自办“三条禁令”和区“五不准”规定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二是有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的,如区计生委药具科一名同志;三是上班时间个别单位有扎堆聊天的情况;四是工作日午间饮酒和下午工作时间洗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等。 从本次督导情况看,市廉自办“三条禁令”和“五不准”规定执行比较好的单位有区法院、区环卫处、区司法局、老街办事处、马路街办事处、顺河街办事处、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大项目办、区农委、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办、区民政局、区卫生局等,特对上述单位提出表扬;规定执行较差的单位有计生委等,特提出批评。 望全区各单位和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市“三条禁令”规定,同时,进一步抓好区“五不准”规定的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区纪委还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执行“三条禁令”和“五不准”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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