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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仲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源汇区党风廉政网
2006-9-28 15:40: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仲秋节期间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 为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有效遏制和认真解决“节日病”问题,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一”期间,省、市、区廉自办将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活动。为此,区廉自办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双节”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3)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相互宴请;(4)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5)严禁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6)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7)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8)严禁以各种名目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9)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10)严禁出现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增强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节日期间是奢侈浪费、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高发期,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务必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和发扬廉洁自律、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表率,而且还要对本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负责,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内部管理,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区廉自办将会同财政、组织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互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区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395--2323729,电子信箱:yhqjw@sohu.com 。对出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要求从严处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除对其资金进行追回上缴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各单位要把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双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于2006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廉自办(振豫大厦四楼)。 源汇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2006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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