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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
源汇区纪委以机制创新谋求案件查办工作新突破
来源:
源汇区廉政网
2008-4-23 10:24:44
今年以来,源汇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针对乡(镇)、办区直单位等基层部门办案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专项业务知识培训不到位,独立办案意识不强等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纪委会议精神以及市纪委关于创新性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办案能力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并认真落实了“创新机制筑基础、整合资源强队伍、抓住重点求突破、严格程序促发展、强化纪律保成效”的整体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案件协查区查办的实施意见,在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防腐倡廉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理顺了案件查办工作运作机制,初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至4月初,全区已建成了80余人的办案人才资源库,培训业务骨干120余人次,受理并开始查办纪检案件 件。惩防体系完善营造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氛围,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再创新特色,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机制筑基础。为切实筑牢案件查办工作基础,今年来,源汇区纪委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实行案件协查区的实施意见》(源纪发〔2008〕3号),成立案件协查区领导小组,将全区8个乡镇办、43个局委合理划分为五个协查区。采取纪委常委担任协查区主任,纪委各室主任为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查区分片责任人的组织机制。由协查区主任对协查区的案件工作负总责,纪委机关相关科室对协查区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协查区内的案件质量负责。
二、整合资源强队伍。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和公检法、审计、计生等单位的办案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摸底筛选,并严格按照案件办理、财会审计、法律法规、专业管理四种情况予以分类,建立健全办案人才资源库,加强了全区办案工作队伍。实行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办案人才资源共享,为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了人才保障。止目前,已有80余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被充实到办案人才资源库。
三、抓住重点求突破。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从严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受贿行为,坚决纠正不正当行为。加大对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的协同、交叉查办力度,切实改善基层案件结构,增强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案件数量,努力实现案件查办工作的新突破。
四、严格程序保质量。区纪委监察局批转的案件线索根据所属区域由协查区负责调查处理,各协查区受理的信访举报件由协查区主任报区纪委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组织实施。协查区内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填写《案件线索登记表》,并在5日内向协查区主任报告。协查区主任及时将案件线索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后,在3日内成立调查组,快速熟悉案情,制定调查方案,进行初步核实。层层上报后,依据党纪党规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处理。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对各片区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适时通报,区纪委常委定期组织分包片区的各单位召开片区办案工作联席会,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能力,确保查办质量。
五、强化纪律促成效。把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考评。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的领导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对因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协查区主任严肃处理。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失误的单位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增强全区上下对案件协查区工作的重视,确保各项案件查办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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